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14-06-05 11:31:46 | 作者:周科良 | 文章来源:文艺生活 | 点击数:


 

摘 要:本文以辽西北职业教育联盟为例,从构建共享共赢的激励机制、合作共建的运行机制、切实有效的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高职集团化办学 机制建设
 
机制建设是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各种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及其制约关系,是集团运行自我调节的方式,可以使集团运行更加协调、有序、高效,增强内在活力和对外应变能力。本文以辽西北职业教育联盟为案例,对其集团化办学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建设的思路。
一、构建共享共赢的激励机制
要加强职教集团的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利的运行保障,出台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将校企合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中,鼓励教师到企业从事实践锻炼和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制定落实科研管理制度,明确横向课题(项目)管理程序,与企业进行项目研发、课题研究,通过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转让权,提供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成果推广与先进技术共享。同时,要建立校企合作培训制度,为合作企业开展企业管理等系列培训项目和成人学历教育。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多边合作机制,推动多元化办学进程。
二、构建合作共建的运行机制
1.要进一步深化“招生即招工”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单独招生制度。探索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企业签订招生就业协议。由校企考核人员共同组成考评机构,进行心理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考试改革新模式。按照企业用人标准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实现招生与招工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最终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招生考试制度体系,实现合作招生和过程共管,形成校企合作单独招生选拔录取新运行机制。
2.要充分发挥职教集团作用,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及时提供区域内毕业生需求信息,积极吸引毕业生面向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企业积极接收高职毕业生。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和推进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减轻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成本支出,促进企业校企合作共育人才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鼓励行业为学校提供职业岗位从业标准,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供交流平台,开展课题立项及研发,利用行业资源,在校企之间牵线搭桥;强学生实训管理,保证顶岗实习效果,提高学生留用率,通过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形式与企业联合办学,保证学生充分就业。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及时调整培养方向,适应企业要求。
3.要发挥校企双方各自优势,以校企共建、工学结合为抓手,共同推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和技术服务工作量纳入标准工作量,并纳入薪酬体系;通过校企双向挂职等形式,努力实现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身份互换,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加大教师进企业、企业技术人员进课堂的培养力度,实现教师专业岗位与职业岗位对接。学校要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全程参与专业建设,按企业要求规划专业发展、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参与教学、承担教研课题等任务,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兼职教师聘用,有效解决兼职教师聘任问题。
4.要以“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合作基地为载体,实现规范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引入企业标准与企业文化,注重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下厂实习师生提供人身安全制度保障。在学生进入企业工作岗位前,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熟悉工作防护设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编制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顶岗实习的形式与途径、任务与措施、责任与义务、内容与评价等,建立企业兼职班主任制度,提高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指导率,协调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顶岗实习中的重要作用。
三、构建切实有效的评价机制
积极探索由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家长、学校、教师、学生等多元主体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1.内部教学质量评价。院、系两级教学督查、考核评价。根据已有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评价体系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质量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时纠正;职业岗位自我评价与考核;教学质量互评,教师间、学生间、师生间互评;教学活动质量监控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包括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活动——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听课、问卷调查、评教、座谈会、示范观摩等,选优评奖等活动。对学生学习成绩,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学习能力等因素进行考评成绩统计分析。
2.外部教学质量评价。外部质量评价除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组织的教学质量督查,由批准成立的第三方教学质量认证机构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之外,更多是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的评价。企业和用人单位等外部评价可以通过定期召开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合作企业沟通交流、顶岗实习教学、合作企业回访等途径进行评价。评价采用问卷调查、访问等形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过后续的质量评价工作跟踪验证,并提出新的目标和标准,从而形成螺旋上升不断提高的教学质量目标,从而达到质量不断改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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